1 .适用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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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经脉通治疗仪各型号主机和配件的保用、保修准则。 |
2.具体保修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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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1) 产品的保修准则:本公司产品的用户自购买产品即日起主机保用12个月,其他配件保用 |
| 6个月,产品在保用期内,如在正常操作使用产品的情况下发现故障,本公司负责免费维 |
| 修及更换零配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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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产品各型号的配件包括:金属电极、连接线、磁热效应带、专用稳压电源。 |
(3) 医疗鞋为选购配件,保用期为6个月。导电治疗粘贴为消耗品,不属于保用范围。 |
(4)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,不实行免费保修: |
a) 经质量技术部检测鉴定,产品受到非正常使用、非正常条件下存储、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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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可抗力因素影响引起故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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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) 经质量技术部检测鉴定,产品经自行拆装或自行修理。 |
c) 没有产品保用证的产品或者产品保用证无效的产品。 |
d) 送修产品的型号、机身号码与该产品保用证的资料不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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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保用期满本公司实行终身维修,如果在维修过程中要更换零配件,仅收回材料成本费。 |
(1) 用户产品已过保用期,需要更换零配件仅收回材料的成本费用,本公司不收取维修产品的人工费。 |
(2) 公司保用维修过的产品3个月,具体做法:产品自维修好即日起发生同一故障原因即可进行保用。 |
(3) 另购新配件可保用3个月:产品维修需要另购新配件,其另购的新配件保用期从购买即日起90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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